物联网产业迸发创新活力******
【长镜头】
中国物联网产业规模接近3万亿元,企业数量超过8000家。其中,产业代表城市江苏省无锡市2022年产业规模预计达4000亿元,规模全省第一、全国领先。13年深耕物联网产业,无锡何以成功?带着疑问,记者来到无锡一探究竟。
1月3日,无锡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的仓库中,无锡佳利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吴正阳轻点手机屏幕,一家集成电路公司的报关业务流程很快办理好了。随后,他在电脑键盘上敲入代码指令,只见他身后的几台叉车,在无锡海关物联网设备的监控下搬运货物,一辆载重约10吨的无人驾驶智能网联货车装满货物,从企业仓库途径集散中心、码头,实现全程自动装载和卸货。
这是无锡物联网在促进集成电路产业上的一个典型应用场景。2022年,无锡集成电路产业产值突破2000亿元大关,约占全国八分之一,建成完整覆盖集成电路各环节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13年来,物联网产业在无锡逐渐发展壮大,其主要经验就是以产业需求和行业应用为导向。2009年,国务院在无锡部署建设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截至2022年,无锡物联网产业聚集了3000多家骨干企业,诞生了各类涉及物联网产业的已上市企业80多家和14项物联网领域国际标准。
无锡物联网产业发展的第二站,是给物联网企业提供后端市场。10多年来,无锡诸多企业承接的物联网工程已遍及全球60多个国家700多座城市。
无锡为物联网企业提供了丰富的应用场景。在新吴区旺庄养老院,每一位入住老人胸前都佩戴着一张智能定位卡,它是老人们的“贴身护卫”。无线定位技术可以获取位置信息,同时与移动护理系统、视频监控联动,老人发生突发状况时,可以一键报警。这是落户无锡的一家科技信息公司在智慧养老领域落地的一个应用场景。
更多的企业从无锡出发,为全国乃至全球提供物联网解决方案。在位于无锡惠山区的华中科技大学无锡研究院,中科院院士丁汉主导成功研发一款国产CAM软件——Turboworks。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简称“两机”)中包含大量空间曲面,加工过程稍有偏差,就会导致价格数十万元、上百万元的零件整个报废。作为该类零件加工工艺的载体,目前国内应用的CAM软件均被国外公司垄断。研究院服务两机产业,经过多年打磨,研发出这款从底层原始码开始、自主可控的工业设计软件,为大国重器研发生产提供高质量和定制化服务。
智能服装厂和传统服装厂有啥区别?走进位于无锡市东港镇的红豆男装5G智能全连接示范工厂,记者看到,衣料沿着天花板吊挂线有序流转,这头主动“找”操作工开缝,那边齐刷刷“等”自动裁剪。“之前,年产80万套西服,需要工人近1000人,现在仅需600人,且个性定制、团购定制与批量生产可混流自由切换。”工厂负责人潘家祥向记者介绍。
2022年,无锡市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预计为四成。无锡市规划,在几年之内,帮助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完成数字化诊断,进行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遴选一批标杆企业,进行示范推广。
物联网被认为是无锡的“产业名片”。“下一阶段,无锡将以‘人工智能+物联网’融合创新为主线,以智能传感、车联网、工业互联网‘一感两网’为主攻方向,着力补强卓越产业链,更高水平建设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加快将无锡物联网打造成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无锡市委书记杜小刚信心满满地说。
(本报记者 苏 雁)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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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